北京市統計局對北京一汽銷售公司等5個單位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行爲進行通報。通報中說:根據統計法律、法規,以及國家統計局、監察部和司法部《關于開展<統計法>和“兩辦通知”執行情況大檢查的通知》的精神,爲懲戒統計違法者,教育大多數,市統計局研究決定,對北京一汽銷售公司等5個單位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的行爲,予以全市通報批評。經查:
一、北京一汽銷售公司2000年商業統計年報(E103—1表)中,“本年應交增殖稅”指標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,違法數額占報告期實際數額的105.2%;
二、華電管道工程技術有限公司2000年《工業企業財務狀況》(Z103表)中,“本年應付福利費總額”指標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,違法數額占報告期實際數額的56.8%;
三、豐台供電局物資供應公司2000年商業統計年報(E103—1表)中,“本年應交增殖稅”指標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,違法數額占報告期實際數額的32.5%;
四、北京約克斯毛針織品有限公司2000年《工業企業財務狀況》(B103表)中,“管理費用”指標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,違法數額占報告期實際數額的23%;
五、中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公司2000年《勞動情況表》(104表)中,“在崗職工工資總額”指標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,違法數額占報告期實際數額的12.9%。
以上單位的行爲違反了《北京市統計管理條例》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,構成了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的違法行爲。北京市統計局決定,依據《北京市統計管理條例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和《<北京市統計管理條例>罰款處罰辦法》第四條的規定,對以上單位給予行政處罰。
希望全市各单位引以为戒,认真学习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、法规和統計制度,提高統計數據质量,杜绝违法行为。